关于开展2013年杭州市中小学生科技节科学考察和实验活动的通知
各区、县(市)教育局(社发局)、科技局、科协、团委、青少年宫,各直属学校:
根据《关于举办2013年杭州市中小学生科技节的通知》(杭教高中〔2013〕12号)文件要求,决定组织开展2013年杭州市中小学生科技节科学考察和实验活动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时间
2013年7月—10月。
二、参加对象
全市中小学在校在读学生。
三、活动内容
(一)科学考察活动
1.以学校(或社团)为单位,围绕“美丽杭州,生态家园”主题,组织开展自然科学范畴的考察活动。具体内容由学校自选。
2.在开展科学考察活动的基础上,学校(或社团)提交考察报告作为考察成果参加评选、展示和交流。展示和交流活动具体安排详见网上公告(http://kjj.hzqsn.com)。
3.科学考察报告须主题明确、实施过程完整、原始材料齐全完整、实施结果(数据)准确可靠,真实反映学生们的实际收获与体会。
(二)科学实验活动
1.在各校的组织和指导下开展学生科学小实验活动。实验活动要充分利用当地自然资源,如所在学校、学生家庭房前屋后、阳台等自然环境,开展小种植、小养殖等活动,并通过观察其在自然环境、生态条件等变化状态下的生长与变化,开展科学原理和科学现象等探究,从中获得体验与感悟。
2.科学实验活动要求学生运用各种方式方法(数据、简图、照片等),记录实验的过程、体会和心得,最终以观察日记、实验报告、实践活动报告等形式呈现参加评选、展示和交流。
3.参评作品须主题明确、实施过程完整、原始材料齐全完整、实施结果准确可靠,真实反映学生的体验和感受。
四、奖项设置
科学考察和科学实验活动别按小学组、中学组设一、二、三等奖若干。具体依据上报数量和成果水平确定。
五、相关要求
1.参加评选的作品(科学考察报告、观察日记、实验报告、实践报告等)须为学生的原创作品,真实体现活动中学生学习、体验的过程和体会。非学生本人完成的作品一律不予参评。若发现涉嫌抄袭或侵犯他人研究成果者,一律取消资格并通报批评。
2.参评作品均用A4纸,封面标有主题、学校名称、指导教师、联系方式,其中科学实验活动的作品应标明作者。正文后应附有原始数据、活动过程照片等材料。题目用3号宋体,正文用小4号宋体。
3.参评作品以区、县(市)和直属学校为单位选送。科学考察报告数量不限;科学实验作品(包括观察日记、科学实验报告、科学实践报告)各区、县(市)选送小学20篇,初中20篇,高中10篇,其中一个学校送交的作品不超过5篇;直属学校每校送交作品5篇。
4.上报报送材料包括盖有区、县(市)教育局(社发局)或直属学校公章的科学考察活动初评汇总表(见附件1)和科学实验活动汇总表(见附件2),科学考察报告和科学实验活动作品纸质稿一式两份。同时上交汇总表和科学考察报告、科学实验作品的电子稿,邮箱地址:mailto:phan.ny@163.com,截止时间:9月22日。送交地点:杭州青少年活动中心科技楼116室。联系人:潘晓帆。联系电话:85821053。
附件: 1.2013年中小学生科学考察活动初评汇总表
2.2013年中小学生科学实验活动汇总表
杭州市中小学生科技节组委会
2013年6月28日
附件见文件:中小学生科学考察和实验活动通知8号.doc |